【检察官说法】高速公路服务区内行窃,栽了!
2023-09-25 10:14:4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岳塘新闻网 | 编辑:于杨 | 作者:张蕾 徐高         

岳塘新闻网9月25日讯(通讯员:张蕾 徐高)长途驾驶后,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休息,是不少驾驶员认为较为安全的方式之一,殊不知,不法分子的贼手伸向了他们。日前,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两起在服务区发生的盗窃案。

2023年7月,犯罪嫌疑人伍某联系到了“牌友”李某聊起近期打牌“手气差”,输了不少钱还欠下外债,两人合计到服务区盗窃司乘人员的手机。随后,一行三人从邵阳出发,一路沿高速公路行驶至长沙,遇到服务区就短暂停留,寻找未锁车窗或者车门的车辆盗窃,先后在4个服务区盗窃手机9台。嫌疑人交代,盗窃所得手机中有一台未设置屏幕解锁和微信支付密码,因此他们盗刷购买了2000元的商品。目前,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批准逮捕。

无独有偶,3月,韦某邀约同乡从广东开车北上,一路经停郴州宜章、衡阳衡阳、湘潭昭山等高速服务区附近,他们在凌晨翻越护栏进入服务区寻找作案目标,趁司机熟睡,撬开车门盗窃车内的手机,并销赃一万余元。9月25日,岳塘区人民检察院对他们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。

中秋国庆假期临近,自驾出游的市民增多,检察官提醒市民出行期间,应提高防范意识,保护好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,特别注意手机及具有支付功能的软件要设置密码,避免手机失窃后发生更大的财产损失。

法条速递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,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责编:于杨

来源:岳塘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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